一、任职资格
1.政治面貌: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消防事业,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性别:男
3.年龄:18-30
4.文化程度:具有高中(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特别好的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5.优先录取资格:退役军人或具有消防专业技能及专业特长者优先录用。
6.禁忌:应聘者身上不能有纹身。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主体:体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
2.资格审查时间:体能测试、面试合格后;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招聘报名表、招聘政审表、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需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考试内容及考录程序
1.体能测试。
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共四项:3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和俯卧撑。测试结束后,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容、反映与应变能力及求职动机等内容,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体能×50% 面试×50%之和。按照招聘岗位聘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甄选聘用。
五、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退役证》、面试成绩、学历顺序优先录用。
2.体检依据国家征兵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复查费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作任务和薪酬待遇
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合同制消防员,由重庆XX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南岸区消防支队,合同期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经重庆市南岸区消防支队专业培训合格后,分配到该支队所属中队工作,。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工作制度,月休8天。
1.试用期二个月内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薪酬待遇,入职购买五险,转正后购买一金;
2.通过试用期,入职未满1年的薪资待遇为3700元/月;
3.入职满一年后,结合年终考核和年度考评的结果运用及职务岗位(副班长、班长、队长助理、副队长、队长等)的认定,薪资待遇最高可达10800元/月;
4.工龄工资每年递增100元/月;
5.另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对应工龄、级别、考核合格等,收入将逐年递增。
七、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近五年来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曾参加或组织领导邪教、暴力恐怖组织、黑社会团伙人员。
八.招聘人数
人数:25
九.工作地点
地点:南岸区
联系电话:15023513214 18696966878
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高笋塘电信局农行3-3-6(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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