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职资格
1.年龄:18-25(取得驾驶证B照以上,可放宽到26岁)
2.性别:男
3.身高:165cm以上
4.视力:4.8以上
二、岗位职能
主要职能:消灭火灾、抢救灾害、消防安全设施稽查与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等,同时也参与救护工作(如道路救援、救护车救援)、为民服务(如清除野生动物、消除安全隐患)、自来水公司水源查察、内部勤务(接线、文书)等工作。
三、录取流程
1.体格检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行向医院缴纳。
2.入职培训。新录取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正式与消防支队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政府专职队员个人档案,工作1年(不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
四、薪资待遇
1.培训期间工资发放2000元/月(工资不含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费用)
2.经培训签订合同后,按3000元/月发放工资,从第二年起发放100元/月工龄工资,满三年后逐渐发放级别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担任队长助理、班长及副班长等政府综合性消防队伍消防员,按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消防员标准享受职务津贴。
4.根据队伍需要和具体表现,享受驾驶、烹饪等技术培训和接受职业技能鉴定。
5.每月享受8天轮休假,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丧假及产假等。
6.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发展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7.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抚恤待遇。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特种(技术)证书等及其复印件,两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面试通过后需交押金6000元。押金在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签订合同后一年内逐步全部返还;政府专职消防员在签订协议一年内无正当理由申请离岗或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被解除劳务合同的,押金将不予退还,并将不再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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